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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涨了!北京城乡居民基本医保15日起集中参保

2023-11-22




11月15日,北京市医保局发布通知,2024年度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集中参保,参保期为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31日,参保人员自2024年1月1日起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。


温馨提醒:

因参保人自身原因,在集中参保期后缴纳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,3个月等待期满后才可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,请参保人员按时办理参保缴费。




那么

今年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

有哪些新变化
一起来看看


图片




个人缴费标准、人均财政补助

同步新增30元






线上线下多种缴费方式

方便群众缴费




为方便参保人员缴费,除往年开设的电子税务局、银行APP、银行批量扣款和银行柜台缴费等4种缴费方式,还新增了京通小程序缴费渠道,参保人可通过微信、支付宝、百度客户端搜索京通小程序进行线上缴费。






01

京通小程序缴费

参保人可通过微信、支付宝、百度客户端搜索“京通”小程序,进入“社会保障”栏目下的“社保费办理”功能,点击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办理”缴费。也可通过支付宝“市民中心(北京)”或微信“城市服务(北京)—社保”选择“社保缴费”进入。



02

电子税务局缴费

参保人可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局Web端(https://etax.beijing.chinatax.gov.cn/进入“我要办税-社保”)、北京税务APP(安卓版)(进入“办税”选择“社保费办理”)、微信北京税务服务号(进入“移动办税”)办理缴费。



03

银行APP缴费

可通过邮储、北京、农商、浦发银行APP办理缴费,具体请咨询相关银行。



04

银行批量扣款缴费

与参保人签署了有效缴费协议(批扣)的银行会在批量扣款日(集中参保期第一次批扣是在12月15日、18日与19日,第二次和第三次分别是2024年1月15日和2月15日)进行扣款,请参保人及时关注缴费情况。


温馨提示:

  1. 签署有效缴费协议(批扣)的参保人在银行批量扣款日不能使用其他渠道缴费。

  2. 已往年度签署了有效缴费协议(批扣)的参保人,若无意愿或不再具备条件继续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,应及时到参保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减员手续,避免银行扣款。



05

银行柜台缴费

参保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,代办人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身份证,到本市邮储、北京、农商、交通、浦发、华夏、农业、建设、中信、招商、光大、民生银行办理缴费业务。


据悉,参保人还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(含共济账户)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。需要注意的是,初次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为家庭成员缴纳保费时,需先通过“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(https://fw.ybj.beijing.gov.cn/hallEnter/#/index)”、京通小程序或经办柜台办理共济备案。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足额的情况下,除可为自己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外,还能为已建立共济关系的家庭成员缴纳保费。医保部门将于每月最后一天发起扣费工作。





市民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

缴纳居民医保




参保人还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(含共济账户)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。需要注意的是,初次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为家庭成员缴纳保费时,需先通过“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(https://fw.ybj.beijing.gov.cn/hallEnter/#/index)”京通小程序或经办柜台办理共济备案。


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足额的情况下,除可为自己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外,还能为已建立共济关系的家庭成员缴纳保费。医保部门将于每月最后一天发起扣费工作。


温馨提醒:

能建立共济关系的家庭成员包括参保人员的配偶、父母及其子女。参保人员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应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。




市医保局提醒:

参保人参保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热线12333

办理缴费协议签订、终止业务或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税务咨询热线12366

使用北京市电子税务局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技术咨询服务热线4007112366




来源 | 北京医保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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